师政财经〔2019〕5号 关于公布我校2019级新增和调整研究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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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政财经〔20195




关于公布我校2019级新增和调整研究生

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459号)精神,为更好地加强收费管理,为锻炼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全面培养高质量人才,确保培养质量,依据“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原则,我校对2019级新增研究生专业学费和调整非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进行了确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2019级研究生部分专业

学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2019430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2019级研究生部分专业

学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收费标准
(元/学年.生)

055300

出版

2

12000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3

8000

095400

林业

3

8000

025100

金融硕士

2

14500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收费标准
(元/学年.生)

025100

金融硕士

2

20000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调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收费标准
(元/学年.生)

125100

工商管理(MBA

2

38000




















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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