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政财经〔2019〕4号 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辅导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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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政财经〔20194




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辅导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办学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本着“取之社会、服务社会”的原则,规范收费行为,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考委〔20172号)、《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考委办〔201619号)和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辅导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及高职高专的需求,现将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辅导班学费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辅导班本科学费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类专业:3000/·学年

(二)文史、财经、体育、政法类专业:2800/·学年

(三)艺术类表演专业:6000/·学年

(四)艺术类非表演专业:5000/·学年

二、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辅导班专科学费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类专业:2700/·学年

(二)文史、财经、体育、政法类专业:2500/·学年

(三)艺术类表演专业:5400/·学年

(四)艺术类非表演专业:4500/·学年




广西

2019326





: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3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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