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各项财经制度。
二、负责起草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文件及制度建设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和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部门预算草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组织编制学校部门预算分配方案。根据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的部门预算分配方案行文并下达部门预算。
四、根据正式的部门预算及时下拨各单位经费预算指标。
五、负责定期对到校拨款经费进行统计并及时通知各单位,督促其尽快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负责全校有关专项经费的追加申请工作,做到及时沟通与协调,保证追加的专项款项及时到位。
七、负责对部门预算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强预算控制,维护预算的约束性、严肃性和有效性。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调整,不能挪作它用,避免资金流失和浪费。
八、负责编制各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表,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小组。
九、配合学校构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供完整的预算绩效财务指标。
九、负责全校收费票据的领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二、合理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对本科室所涉及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职责范围内负直接责任。
三、熟悉各类预算报表的编制方法,按照规定起草并上报学校财务预算,确保报表数据准确、真实,在职责范围内负直接责任。
四、定期和不定期复核会计系统和预算系统各项目经费数据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复核后的数据正确性负责。
五、监督全校收费票据的领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指导本科室工作人员正确操作会计软件,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七、监督各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向处领导提出预算管理工作改进方案,提高工作效率。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二、协助科长处理计划管理科日常工作,对分管的业务负直接责任。
三、负责各种全校收费票据的领用和缴销,及时审核开票金额与资金收缴金额,监督收费资金足额、及时入账。
四、了解并熟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新情况,向科长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