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校内经费结算凭证的通知

关于停止使用校内经费结算凭证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巡视及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学校收费工作,自2021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校内经费结算凭证。

      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经费内转业务统一使用《广西师范大学经费内转结算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经费内转结算表.docx




            财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