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往来款项和预开发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往来款项和预开发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巡视审计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学校财经管理,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广西师范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暂行)》及《广西师范大学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日起财务处将对校内往来款项和预开发票开展全面清理工作。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各类款项认领工作

核对待确认款项统计表的信息,尽快认领校外单位或个人汇来学校的各类款项并办理经费入账手续,待确认款项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及时清理暂付款

核对我处下发的未清暂付款明细,通知借款人及时办理各项借款的核销、结算手续。

三、及时核销预开发票

核对我处下发的未清预开票据明细,通知借票人按照学校规定及申请开票承诺,敦促收票方及时汇款并完成票据核销手续,确保学校收入的实现及完成税务清算工作。


附件:待确认款项统计表.xlsx


                                                 财务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