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和2020—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和2020—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和2020—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23〕3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开展学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专项行动和2020—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校领导批示意见,由财务处牵头做好相关工作。为有力推进自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自治区审计厅对我校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反馈的问题,认真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我校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梳理总结专项资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资金范围

 本次自查专项行动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020 年以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不含生均拨款经费)、广西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经费、广西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经费、特色本科高校建设及高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经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经费、财政纵向科研经费。

 (二)自查内容

 1、资金用途是否合规。一是排查是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72 号、财教〔2021〕31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4 号)等文件规定使用资金,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将专项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见附件1)。二是排查是否将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开支。三是排查是否将专项资金用于垫支与项目用途无关的事项。四是排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以拨作支”、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  

 2、资金预算管理是否到位。一是排查是否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思想,对非急需、非刚性、非必要的事项进行压减;是否存在铺张浪费和花钱大手大脚等情况。二是排查是否科学编制和细化项目预算,是否建立项目库,预算安排与项目需求是否脱节。三是排查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是排查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均衡,是否存在关键时点突击花钱现象。  

 3、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一是排查是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财教〔2021〕170 号)等文件规定,建立科研经费结余资金管理制度。二是排查是否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5〕203 号)等文件规定管理结转结余资金。三是排查是否存在结转结余资金闲置时间超过 2 年的情况。  

 4、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偏低。一是排查资金设置的绩效目标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二是排查是否按要求加强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中是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是否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资金跟踪问效。三是排查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和监督检查结果是否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是否及时整改落实。四是排查资金实际使用效益与项目立项的预期建设任务和目标是否衔接一致。五是排查专项资金对关键指标的贡献程度,具体包括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

 (三)整改内容

 1、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我区部分公办高校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偏低情况的报告》(桂审报〔2023〕6 号)  

 等文件要求,我校需做好 2020—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公用经费挤占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发展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2)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垫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使用效益偏低。

 2、自查和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整改

 2023年4月起,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专家、第三方组成联合调研组,结合高校报送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同步开展现场调研、查阅相关财务账收支情况和原始凭证。调研过程中,如发现高校自查不到位、涉嫌故意瞒报的,自治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和调研督查通报发现问题,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查找原因,逐项纠正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是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学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该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精心谋划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实施,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二)协同配合推进。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在进行问题查找、制定整改措施时,要强化沟通交流,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项目资金,第一责任部门要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沟通,杜绝出现责任“空白地”,确保自查和审计整改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按时按质落实。各有关部门对照检查重点,对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全面自查,于5月23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和自查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mailbox.gxnu.edu.cn。



 (联系人:会计科 张梓萌 3695662;预算科 邓泽颖 3695660)



 附件:1.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2.自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3.自查报告参考提纲


                                            财务处

                                          2023年5月8日    

     附件1: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负面清单.xlsx附件2:自查发现问题汇总表.xls附件3:自查报告参考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