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强化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出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7〕46号)等多项制度办法,对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支出进度提出了严格的考核要求,如当年下达经费1-3月不低于16%、1-6月不低于50%、1-9月不低于75%、1-12月不低于95%、上年度列支结转经费在3月底前完成支付等。对于预算支出进度低于绩效考核要求的单位,原则上按其综合进度与绩效考核要求相差最大的百分比来扣减年度经费预算,并不再办理其他经费预算追加。对未按规定时间节点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由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财政专项经费的总体预算执行进度距上级要求有较大差距。现将截至2022年5月末的学校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告,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分析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制订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按预算执行要求倒排时间轴和进度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协调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确保预算按要求进度执行。对于工作计划不周、措施不力、执行不佳、造成学校资金损失和其他不良后果的单位部门,学校将视情况采取扣减经费和降低绩效等相应措施。

   财务处已将《2022年预算经费执行统计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执行计划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邮箱,请财政专项责任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执行计划表》,并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签章的表格扫描件发送至财务处计划科邮箱cwcjhk@mailbox.gx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