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各学院(部)、各单位:
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3日,我校还有632名教职工未申请个税汇算清缴,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根据各教职工的收入情况进行了试算(具体名单及试算汇缴类型详见附件)。请各位教职工尽快完成申报汇算,以免未能享受到个税政策红利,或因未补缴税款而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如已完成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可忽略此提示。
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773-5812465、0773-5893320,或联系财务处黄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5668。
附件:待申报2019-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人员名单
待申报2019-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名单.pdf
财务处
2021年6月4日
广西师范大学财务处